5月20日,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党委书记刘军,考古学院院长、博物馆馆长王芬,历史学院院长代国玺出席会议。党委副书记李功华主持会议。
代国玺作重点发言,他从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沿革、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条例》修订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高校教师党员怎样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等四个方面分享了学习心得,他表示,党的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要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
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博物馆(以下简称“两院一馆”)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工作和《条例》学习谈收获体会。
刘军在总结讲话中就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谈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把握学习重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二是要以案为镜,深刻剖析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醒自身,常怀敬畏之心;三是要勤于对照检查,牢固树立规则意识,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规范政治行为、组织行为以及生活行为;四是要知行合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推进学科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事业发展,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会议还传达了学校纪委近期关于党员违纪处分的通报。“两院一馆”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