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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根据2023年度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进度安排,学院将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应积极做好准备,按时完成项目中期检查相关事宜。现就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主要检查各项目的进展情况、现阶段已取得成果、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各项目申报负责人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按时完成项目。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项目包括所有2023年度获准立项的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

三、检查方式

(一)材料检查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并整理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及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根据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提供)。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及时提交《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交的相关材料为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sduhistoryfora@163.com ;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所有材料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骑马订),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10点至12点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知新楼A1001)。

(二)答辩汇报

1.对象范围

学院将面向所有2023年度获准立项的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项目”开展线下答辩汇报。各项目申报负责人采取PPT答辩形式进行陈述,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完成检查。

2.汇报要求

(1)汇报人员

各项目组成员须按时参加答辩,原则上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到场,具体答辩人员由各项目组自行安排。

(2)汇报内容

①要求内容简介明了,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主要阐述项目进展情况、现阶段已取得成果、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注意事项

(1)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参加中期检查答辩汇报的项目,按中期检查未通过进行处理。


历史学院与考古学院

2024年4月17日



【作者:    责任编辑:曹明明】